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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價值觀(Super,1970


 


1. 利他主義: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提供機會讓個人為社會大眾的福利盡一份心力,為大眾謀福利。


 


2. 美的追求: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致力使這個世界更美好,增加藝術的氣氛。


 


3. 創造發明: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讓個人發明新事物、設計新產品或發展新觀念。


 


4. 智性激發: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提供獨立思考,學習與分析事理的機會。


 


5. 獨立自主: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允許個人以自己的方式或步調來進行,不會受到太多限制。


 


6. 成就滿足: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看見自己努力工作的具體成果,並因此獲得精神上的滿足。


 


7. 聲望地位: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提高個人身分或名望,受到他人的推崇和尊重。


 


8. 管理權力: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賦予個人權力來策劃工作、分配工作且管理屬下。


 


9. 經濟報酬: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獲得優厚的報酬收入,使個人有能力購置他所想要的東西。


 


10. 安全穩定: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提供安定生活的保障,即使經濟不景氣時也不受影響。


 


11. 工作環境: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要能在不冷、不熱、不吵、不髒的良好舒適環境下進行。


 


12. 上司關係: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與主管平等且融洽相處,獲得賞識。


 


13. 同事關係: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與志同道合的夥伴一起愉快地工作。


 


14. 多樣變化: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多采多姿富有變化,能嘗試不同的工作內容。


 


15. 生活方式: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並實現自己的理想。


 


摘自:


吳芝儀(2000)。生涯探索與規劃:我的生涯手冊。嘉義市:濤石文化。


 



工作價值觀(Super,1970


1.      利他主義


2.      美的追求


3.      創造發明


4.      智性激發


5.      獨立自主


6.      成就滿足


7.      聲望地位


8.      管理權力


9.      經濟報酬


10. 安全穩定


11. 工作環境


12. 上司關係


13. 同事關係


14. 多樣變化


15. 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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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mjimjim9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