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價值觀(Super,1970)
1. 利他主義: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提供機會讓個人為社會大眾的福利盡一份心力,為大眾謀福利。
2. 美的追求: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致力使這個世界更美好,增加藝術的氣氛。
3. 創造發明: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讓個人發明新事物、設計新產品或發展新觀念。
4. 智性激發: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提供獨立思考,學習與分析事理的機會。
5. 獨立自主: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允許個人以自己的方式或步調來進行,不會受到太多限制。
6. 成就滿足: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看見自己努力工作的具體成果,並因此獲得精神上的滿足。
7. 聲望地位: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提高個人身分或名望,受到他人的推崇和尊重。
8. 管理權力: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賦予個人權力來策劃工作、分配工作且管理屬下。
9. 經濟報酬: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獲得優厚的報酬收入,使個人有能力購置他所想要的東西。
10. 安全穩定: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提供安定生活的保障,即使經濟不景氣時也不受影響。
11. 工作環境: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要能在不冷、不熱、不吵、不髒的良好舒適環境下進行。
12. 上司關係: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與主管平等且融洽相處,獲得賞識。
13. 同事關係: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與志同道合的夥伴一起愉快地工作。
14. 多樣變化: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多采多姿富有變化,能嘗試不同的工作內容。
15. 生活方式:工作的目的或意義在於 能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並實現自己的理想。
摘自:
吳芝儀(2000)。生涯探索與規劃:我的生涯手冊。嘉義市:濤石文化。
工作價值觀(Super,1970)
1. 利他主義
2. 美的追求
3. 創造發明
4. 智性激發
5. 獨立自主
6. 成就滿足
7. 聲望地位
8. 管理權力
9. 經濟報酬
10. 安全穩定
11. 工作環境
12. 上司關係
13. 同事關係
14. 多樣變化
15. 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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